吴少博北京破产债权侵权网
2022-12-02 14:37:58
关键词
重整转清算;危化品处置;淘汰落后产能
案件详情
【基本案情】
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俊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与销售聚丙烯、多元醇及其他一般危化品。因经营不善、政策调整、行情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负债11亿余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17年11月10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赣榆法院)裁定受理善俊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采取在全国范围内竞争选任的方式指定管理人。
2018年12月27日,赣榆法院裁定批准善俊公司重整计划,后受政府化工产业政策调整和化工园区整治政策影响,重整计划未能执行。2019年4月25日,赣榆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宣告善俊公司破产。善俊公司停产后设备中还留存丙烯、丁醇、催化剂、活化剂等危险化工原料,为保护化工设备安全,防止发生爆燃事故,赣榆法院监督管理人全力做好化工设备安全维护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由政府代为处置危险源、垫付处置费用,确认垫付费用为共益债务,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最终,善俊公司危险物料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赣榆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采取地上化工设备与土地厂房分开处置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全部变现。2021年12月30日,赣榆法院裁定终结善俊公司的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是人民法院运用破产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在企业已不具备重整再生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退出市场,避免造成更大资源浪费。本案中,一是在大型危化企业破产清算中积极争取由政府代为处置危废物料,并通过司法确认方式将政府垫付的资金作为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为化工企业危险源处置及大型危化设备拆除工作积累了经验。二是通过破产退出,有效释放土地资源300余亩,促进落后产能清退。另外,善俊公司366名职工全部予以安置补偿,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TYPE OF BANK RUPTCY